房屋转让过户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很多,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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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本身状况。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是否经共有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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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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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口问题。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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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状况。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需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在这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就是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偏离房屋的市场价值。高了卖不出去,低了将遭受损失。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