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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公证程序如何进行

遗嘱继承公证程序如何进行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19 15:25:04 已帮助17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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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公证程序如何进行
遗嘱继承公证程序这样进行: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应查明以下问题: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
2、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
3、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三)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即可领取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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