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保外就医的条件有: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等。
二、其程序为:
1、监狱、劳改队、少年管医院鉴定;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
3、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
4、审批。
三、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