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著作权专题 > 七类著作权的归属

七类著作权的归属

七类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3-03 13:36:54 已帮助160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七类著作权的归属
一、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二、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四、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五、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六、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七、美术作品著作权由创作人享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12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