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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合同必须书面吗

商标许可合同必须书面吗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2024-04-29 14:20:10 已帮助28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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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合同必须书面吗
依据我国商标法有关条款的严格要求,商标许可是一种重要且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的合同形式。
许可方在授予他方对其商标进行使用时,有义务将该项许可行为及时向商标主管部门上报备案,并且需在商标局认可并公布后才能生效。
换言之,商标许可合同如未按上述流程进行备案,则无权对抗任何第三方所持有的善意权利。《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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