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我们将以下几种作为判定商标是否相似的标准化方法:
(1)对于中文商标而言,如果其汉字构成完全相同,仅仅只是字体、设计、读音或排列方式略有差异,那么很容易导致广大的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和服务时产生混淆,从而误认为它们皆源于同一个品牌;
(2)至于英文商标,若是由相同的字母或数字组成并且只有字体或者设计上存在细微区别,同样也可能会让消费者在选择产品和服务时发生疑惑,误以为它们是从同一品牌而来。《商标法》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