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抽逃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利用关联关系转移财产;
4、其他方式。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