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我监外执行,想用身份证再办张手机卡,新办的手机卡司法所会不会知道,会不会给我新号定位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如果在本市、县(旗)的话,并不违法。谢谢!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