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劳动者不能直接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出现企业搬迁明显跨出了行政区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协商一致,劳动者拒绝前往新址上班并以此为由要求离职,或用人单位对该种情形之员工做违纪旷工处理的,可认为用人单位未尽到诚信磋商义务,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为衡平企业自主经营权之考量,该等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应当属于合法解除,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赔偿金。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