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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多少

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多少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3 20:38:39 已帮助38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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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九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上述规定并没有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的限制。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第七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的只有如下两种情形:

1. 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动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上就是关于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收入吗这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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