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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说是工作服也是要钱的,于是就叫本人缴纳800元的押金,当时是刚进公司的,也没说什么就交了,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呢?能要求公司退还的吗

李** 重庆 - 涪陵区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王海东律师

1390641359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 济南 咨询解答:1782条


1、根据《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工启示、简章的审查,对违反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所以,用人单位收取你800元服装押金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全额退还;
4、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019-08-20 08:5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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