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劳动者自己意愿辞职的,不符合《社会保险法》:“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规定,因此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你可以问一下你们当地的社保中心。社保卡目前只是去医院用得到,只要你缴纳社保没有断,就可以持此卡就医。你缴纳的社保金额是直接和你的社保号、身份证号相挂钩,只要你之前的公司给你缴纳了就会存在,每年社保中心会给你寄社保账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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