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因工作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可根据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公司有管理制度支持赔偿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 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 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9 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本条规定不动产登记错误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由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错误如工作人员疏忽、过失 等原因造成登记错误;二是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登记错误,此种情形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可能无过失,也可能与申请人恶意串通。对此两种情形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物权法》第21 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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