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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怎么赔偿的?

谢** 四川-乐山 劳动纠纷咨询 2021.04.23 19:12:40 396人阅读

工伤鉴定是怎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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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怎么鉴定是工伤赔偿比例多少的相关内容如下
1、时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
2、空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
3、职业或业务界限:只要伤害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伯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4、主观过错界限: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

2021-04-23 19:14:4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伤情鉴定应该由公安机关内部的法医部门进行鉴定,如果案件需有要的,也可以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条  对人身伤情进行鉴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二名以上鉴定人负责实施。  伤情鉴定比较疑难,对鉴定意见可能发生争议或者鉴定委托主体有明确要求的,伤情鉴定应当由三名以上主检法医师或者四级以上法医官负责实施。  需要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送达被聘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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