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申请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社保部门认定其1981年4月-1992年12月期间视同缴费年限为0个月。委托人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德阳地区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刘兴方律师于2022年开始执业,在面对此类案件时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接受了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二审。
刘兴方律师曾任职于云南某国有公司法务部,初步构建了企业法律事务处理基础。在此次案件中,他敏锐地意识到档案涂改问题是关键。他主动出击,调取街道办证明、原企业档案管理人员证言等关键新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档案涂改并非委托人的过错,有力地推翻了一审“证据不足”的认定。这一行为体现了他在企业法务工作中培养的对证据的敏感度和收集能力。
后来刘兴方律师加入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风控专员兼法务、风控部经理兼法务,长达九年的工作深度涉足金融风控与合规管理,这使他具备了敏锐的风险识别与处置能力。在本案中,他深度梳理四川省、德阳市关于集体企业职工工龄认定的历史政策,精准指出社保部门机械适用档案规则、忽视历史遗留问题的违法之处。他对政策的精准把握和对风险的识别能力,为案件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二审过程中,刘兴方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采纳新证据、纠正一审错误。他在法庭上清晰地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展现出了良好的庭审应变能力。这与他在企业法务和风控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密不可分,使他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突破口。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为委托人争取到重新核定养老待遇的重大转机。刘兴方律师致力于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专业、易懂、有温度的法律服务,他是绵竹市法学学会会员、绵竹市法学会专家库成员、德阳市第八届律师协会评价考核委员会委员、小微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讲师团成员,持有税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专业资格,他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贡献得到了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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