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虽与被告某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材料采购协议书》,且按约足额供货并完成两次结算,然而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256万余元材料款未付。原告多次催告无果,面对被告可能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的情况,自身缺乏有效应对办法,陷入维权困境。
2024年,原告公司在多次催款失败后,委托浙江甲X律师与陈秋秀律师共同代理此案。陈秋秀律师执业至今,已累计办理案件超过100多件,涵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此前,她在2018-2023年深耕公司法务领域,从合同起草审核到劳动争议处理,再到企业合规体系搭建,积累了扎实的实务经验,尤其在合同风险把控上形成了独特的敏感度,这与本案的买卖合同纠纷高度相关。陈秋秀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决定快速梳理案件事实,重点核查合同约定、供货凭证及结算记录。
程序策略:在诉讼过程中,庭审里被告公司以还款能力低为由请求推迟付款。按照普通代理思路,可能会陷入与被告就还款时间的漫长协商,导致原告的资金长期无法收回。但陈秋秀律师熟悉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她深知此时应强化证据链条来支撑原告诉求。她和团队律师精心整理《材料采购协议书》、对账单、补充协议、过磅单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严谨的证据链条。在紧张的庭审时限内,她没有被被告的辩解干扰,而是清晰阐述原告公司的履约情况,依法强调被告的付款义务。从接手案件开始,陈秋秀律师就把握时间节点,快速完成证据梳理和诉求明确,避免了普通代理可能出现的因证据不充分、诉求不明确而导致的诉讼拖延。
最终结果:经法院审理,全部支持了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公司支付拖欠材料款256万余元、利息损失,以及保全相关费用共计10120元。不过,目前该判决尚在执行阶段。陈秋秀律师在诉讼期间已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公司名下的部分资产。她告知原告公司,若执行不到位,可依据保全裁定向法院申请拍卖被查封的资产,为原告公司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