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某大型央企建筑单位连续工作11年,任职项目管理岗位,不仅认真履职,还多次为项目垫付各类费用。然而自20XX年开始,单位长期拖欠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拒不退还员工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也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多次沟通无果后,当事人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此时他手中虽有一些相关材料,却不知如何整理运用,在维权路上举步维艰。
就在当事人陷入困境时,20XX年X月,他找到了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的李星星律师。李星星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尤其在劳动争议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面对当事人的情况,李星星律师深知劳动维权案件中证据梳理的重要性,她决定先全面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
距离申请仲裁的时效还剩最后15天。
第1天,李星星律师完成委托手续,当晚便开始全面梳理当事人11年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流水、绩效文件、转款凭证、报销审批记录、考勤资料及被迫解除通知等关键材料,标注出与各项诉求相关的重要信息。
第2天,李星星律师对梳理出的材料进行分类,按照确认劳动关系、追索欠薪、绩效工资、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诉求进行整理,确保每项诉求都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第3-5天,李星星律师进一步完善证据材料,补充一些缺失的细节,并对证据进行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的审查。同时,根据证据情况,制定详细的诉讼策略。
第6-8天,李星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精心准备的诉讼材料,并与法院沟通立案事宜。在等待立案的过程中,李星星律师持续关注案件进展,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9-10天,法院通知立案成功,确定了开庭时间。李星星律师开始为庭审做准备,针对央企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准备详细的答辩意见。
第11-13天,李星星律师对庭审过程进行模拟,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让当事人熟悉庭审流程和注意事项,同时进一步完善庭审辩论策略。
第14天,李星星律师再次检查证据材料和庭审准备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第15天,庭审正式开始。央企单位提出多项抗辩:仅认可小额欠薪、以项目停工为由拒发绩效、主张综合工时制不支付加班费、称年休假已过时效、风险抵押金属于投资性质、报销款不属于劳动争议等,试图大幅减轻责任。李星星律师逐一针对性抗辩:一是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事实明确,绩效调整未经民主程序,对员工不发生法律效力;二是单位长期欠薪,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三是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必须全额退还;四是法定节假日加班事实清楚,应支付3倍加班工资;五是未休年休假工资在仲裁时效内,应予支持;六是经单位平台审批的报销款属于履职必要费用,应当支付。
经过审理,法院完全采纳李星星律师方核心代理意见,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认定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支持当事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最终判决央企单位支付当事人工资、绩效、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43万余元。
虽然本案已经取得了胜诉判决,但考虑到执行问题,李星星律师告知当事人,若央企单位未按时履行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安排为当事人后续权益的实现保留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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