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X拿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决书后,满心以为能顺利拿到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然而,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却迟迟未按裁决书要求履行义务,周X陷入了不知如何才能拿到执行款的困境。2024年8月,距离仲裁裁决规定的履行期限过去已有3个月,周X带着满心的焦虑来到北京市惠诚(西安)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接待周X的是唐瑞律师。唐瑞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数百件案件,在强制执行和合同类纠纷诉讼案件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应对各类执行难题。当他了解到周X的情况后,第一反应是必须尽快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为周X争取合法权益。于是,唐瑞迅速帮助周X向陕西省XX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第1天,唐瑞完成委托手续后,立即整理周X提供的仲裁裁决书、双方身份信息等相关材料,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第2天,法院受理了周X的强制执行申请,唐瑞及时与法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了解执行流程和后续安排。
第3-7天,唐瑞多次与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沟通,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该公司态度消极。
第8-10天,唐瑞配合法院对被执行人公司的账户进行查询和冻结。经过查询,发现该公司账户有一定余额。
第11-15天,法院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多方进行沟通协调。唐瑞在沟通中积极表达周X的诉求,争取最大程度保障周X的利益。
第16天,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公司账户内相应余额192947元,其中包含应支付给周X的案款以及案件执行费。唐瑞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周X,并详细解释款项构成。周X对该执行方式及款项金额予以同意并认可。
2024年9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相关规定,认定本案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对该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作结案处理。虽然执行款与申请执行标的金额203138.72元存在一定差距,但周X对最终结果感到满意。唐瑞告知周X,如果后续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为周X保留了进一步追讨剩余款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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