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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二审:精准认定工资基数,助力劳动者权益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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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6 · 1459人看过
工资福利专业律师 张书雯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201202011248250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902108707
案例展示:17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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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宋X入职天津某科技公司,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宋X主张多项费用。一审部分支持诉请,双方上诉。宋X委托张书雯律师代理二审,律师精准把握工资认定标准,推动法院纠正计算偏差,二审改判大幅提升加班费与赔偿金。
劳动纠纷二审:精准认定工资基数,助力劳动者权益大幅提升

当事人宋X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为争取自身合法权益提起劳动仲裁诉讼一审虽然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但部分支持其诉请,宋X面临着加班费赔偿金计算不足的困境,对于未来能否获得应得的补偿感到迷茫和无助。此时,张书雯律师介入二审代理,她敏锐地注意到一审在工资基数认定和日工资计算方式上存在偏差,这成为她维权策略的起点。

张书雯律师凭借自己在劳动争议领域积累的实务经验,深知“应得工资”的认定标准对于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充分论证了标准工时制下的计薪规则。一审按“7000元÷(21.75+4×2)”计算日工资,这种计算方式没有考虑到宋X月工资7000元应包含双方约定的每周工作六天的基础工资,以及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亦属劳动者应得收入。张书雯律师在庭审中清晰地阐述了这一观点,她指出,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应当计入工资总额。

在违法解除认定方面,宋X提交的《离职申请表》中“辞退”选项由公司厂长签字确认,公司主张系宋X自行离职但未能举证。张书雯律师抓住这一关键证据,在法庭上有力地维护了宋X的权益,使得二审维持了违法解除的认定。

对于加班费的计算,张书雯律师以纠正后的日工资为基数,重新计算延时加班费及休息日加班费。她详细地向法庭说明,按照正确的工资基数计算,延时加班费和休息日加班费应大幅提高。最终,延时加班费由一审的16587.24元提高至21076.68元;休息日加班费由5764.36元大幅提高至36622.6元。

在赔偿金计算方面,张书雯律师同样以劳动者应得工资(含社保、公积金)为基数,重新核算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7466.9元,使得赔偿金由一审的10241.3元提高至14933.8元。

张书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承办过众多劳动争议案件,对于工资构成加班费计算基数等关键法律问题有着精准的把控。在遇到类似的一审裁判法律适用偏差问题时,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通过充分的论证和清晰的庭审表达,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幅增加的合法权益。最终,二审判决撤销一审相关判项,改判支持宋X关于加班费、赔偿金的调整后金额,驳回双方其他上诉请求,宋X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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