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项目是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他们把部分工程分包给了承德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颜XX是通过承德XX公司雇佣人员姚XX到工地干活的,没签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0月30日下午,颜XX在坑口作业打震动棒时,不慎摔到坑里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
受伤之后,问题就来了。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觉得自己和颜XX不存在劳动关系,认为颜XX是承德XX公司雇佣的,相关责任该由承德XX公司承担。他们的理由还不少:一是自己和承德XX公司有劳务分包合同,明确了承德XX公司要自行承担与工人的纠纷和责任;二是颜XX工作短期灵活,不受自己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和自己公司没人身依附关系;三是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承德XX公司退场后颜XX工作由自己公司人员管理是错误的,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承德XX公司具体的退场时间;四是自己代付工资和垫付医疗费是出于人道主义,不能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
颜XX这边,委托了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的李岩律师。李岩律师通过向颜XX的工友姚XX求证,发现承德XX公司只施工了1号、2号等十个基座,2024年10月2X日左右,XXXX公司的XX和李XX要求工人直接给XXXX公司干活,出事当天颜XX在第11号基础坑口出事,不在承德XX公司实际工作范围内。从XXXX公司要求工人为其干活起,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颜XX在XXXX公司承包的项目中工作,受其员工管理,工资也由其发放,虽没签书面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XXXX公司说颜XX是承德XX公司雇佣的,却没提供足够证据,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承德XX公司撤出项目后,颜XX工作由XXXX公司管理,工资由其发放,垫付工资和医疗费是履行用人单位义务,所以确认XXXX公司与颜XX自2024年X月2X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XX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承德XX公司提交了沙石料证明,想证明10月1X日之后的活不是自己干的,但因无法核实真实性,法院没采信。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了XXXX公司的上诉。
从这个案例中,咱们能得到一些启示。一是劳动者工作时,尽量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这样遇到纠纷也有依据。二是用人单位要规范管理,保存好相关证据,避免在纠纷中因举证不足承担不利后果。三是遇到劳动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岩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在这个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中,他精准抓住关键证据和事实,为颜XX成功确认了劳动关系,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扎实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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