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时效”迷思破解
很多人认为社保补缴受《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2年时效限制,但社保费追缴属行政征收,非行政处罚。如阿珍女士要求公司补缴2007-2014年社保,公司以2年时效和阿珍自愿放弃抗辩。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定,追缴社保费不适用2年时效,自愿放弃证明违法无效,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无论多久都有权要求补缴。
投诉被拒根源:证据缺失
法律支持社保补缴,但部分人投诉仍被拒,原因在于举证不足。社保部门需确定投诉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老员工仅带身份证,无相关证据,公司耍赖不认账,社保部门也无法处理,所以证据是关键。
三类维权证据收集
劳动关系证据:劳动合同是最有力证明,若没有,工资条、工作证、工牌、门禁卡、考勤记录、工作服等可作为辅助,微信/钉钉工作群聊天记录也能证明劳动关系,要注意保留。
未缴/少缴证据:去社保部门或政务App打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参保缴费证明》,能清晰显示社保缴纳情况。银行流水可证明工资数额,用于补缴基数计算。
中断时效证据:为防止涉及赔偿金或仲裁时受时效影响,与老板、HR沟通社保补缴问题时,尽量用微信文字,电话沟通要合法录音,以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中断时效。
维权特别提醒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且不影响维权。公司补缴社保时,滞纳金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法律规定由公司承担。维权首选社保中心稽核科下达《稽核整改意见书》,若社保部门推诿,可保留不予受理凭证,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彭佩荣律师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件,胜诉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在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有丰富经验,还拥有国家高级企业合规管理师等专业证书,担任阿拉善盟律师协会理事等职务,专业能力和实务经验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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