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大家都希望工作能顺风顺水,但有时候难免会遇到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很多人在面对解除劳动合同时,最关心的就是赔偿问题,其中N和N+1的赔偿方式经常被提及。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搞不清楚的话,自己的权益可能就会受损。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在什么情况下会按照N和N+1来进行赔偿。
一、N和N+1赔偿含义是啥
N指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N就是3.5,也就是公司要支付给他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N+1中的“1”指的是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二、适用N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按N来赔偿。还有,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小张和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提出降低工资待遇续订合同,小张不愿意,这种情况下公司就需要按照N来支付小张经济补偿。另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也应支付经济补偿。
三、适用N+1赔偿的情况怎么界定
当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需要支付N+1的赔偿。例如公司因为业务调整,原来的岗位没了,和员工协商调岗未达成一致,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这时候就需要支付N+1的赔偿。
四、遇到N和N+1赔偿问题咋解决
要是遇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准备好自己的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自己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的材料。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写清楚投诉的事项、自己的诉求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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