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实战
李岩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主要服务企业与个人,侧重诉讼业务。在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时,作为被告代理人,他仔细审查案件证据,精准挖掘当事人的自首情节,并成功获法庭认定。在庭审中,结合案件证据细致质证、充分辩论,大幅核减了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金额。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减轻二年刑期的良好辩护效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协助组织卖淫罪案件中,李岩担任被告人尚XX的辩护人。尚XX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起诉,面临法律制裁。李岩接手案件后,深入分析案情,认为尚XX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没有犯罪前科,属于初犯。他指出尚XX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认罪态度好,到案后对自己以及同案犯的主要犯罪事实均做到了如实供述,属于坦白情节。同时,考虑到尚XX作为未成年人心智发育未全,辨别是非的能力有限,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而误入歧途。李岩在辩护中强调法律的精神不仅在于惩罚,更在于教育与挽救。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判处尚XX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取得了较好的辩护结果。
劳动纠纷化解
在劳动纠纷领域,李岩同样展现出专业能力。在滦平县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人XX因确认用工主体责任与被申请人滦平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发生争议。XX经案外人XX介绍到该公司工作,后因翻车事故受伤申请工伤赔偿,但之前仲裁未确认劳动关系。
李岩作为申请人XX的代理人,深入研究案件。他聚焦劳动关系确认这一关键前提,梳理用工证据、工作痕迹、薪资流水等核心材料。通过仲裁与举证质证,指出案外人XX不具备相应运输资质,其挂靠在被申请人处,根据相关法律,被挂靠单位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他依据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二)第二条等法律规定,强调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挂靠在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经营,该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被挂靠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应当予以支持。最终,滦平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滦平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承担申请人XX的用工主体责任,为XX后续的工伤赔偿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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