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实施后新出现的制度,这一制度让原本想离婚的夫妻有了一段缓冲时间。很多人在冷静期结束后,心里犯起了嘀咕:到底要不要主动联系对方呢?这背后其实牵扯到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态度、感情状况等。要是一方想离一方不想离,主动联系会不会引发新的矛盾;要是双方都想离,又该怎么处理后续的手续。这一系列问题,都让这个“要不要主动联系”变得复杂起来。
一、明确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拿到受理回执单后,冷静期开始计算。如果在这三十天内,小张不想离了,他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要是三十天冷静期过了,接下来的三十天他们没有一起去领离婚证,那就相当于撤回申请,离婚程序就结束了。
二、考虑双方态度决定是否联系
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内都有继续离婚的意愿,那么主动联系对方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可以一起商量好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避免错过期限。要是之前因为矛盾闹得不愉快,主动联系时注意沟通方式,心平气和地交流。例如,小王和小赵在冷静期内都觉得还是分开比较好,小王主动联系小赵,两人约好时间一起去办理离婚,顺利拿到了离婚证。
但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内态度有了转变,不想离婚了,另一方还是想离,这种情况主动联系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可以先通过电话或者短信表达自己的想法,看看对方的反应。要是对方情绪比较激动,就先缓一缓,等对方情绪稳定了再沟通。
三、主动联系的沟通要点
主动联系时,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态度。如果想继续离婚,就说清楚希望按照程序办理手续。同时,也要倾听对方的意见,看看对方的想法。比如,在联系时可以说:“冷静期到了,我还是觉得我们分开对彼此都好,我们找个时间去把离婚证办了吧。”
在沟通中,避免提及过去的矛盾和不愉快的事情,以免让气氛变得紧张。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提前做好准备,在沟通时心平气和地协商。
四、若无法协商可走诉讼途径
要是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主动联系也没有效果,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比如,小陈和小孙在冷静期后就财产分割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小陈选择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对财产进行了合理的分割。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权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会引发新的矛盾。要是自己处理不好,很容易陷入困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这些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离婚后续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