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连续签几次再签无期限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连续几年为无固定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两种情况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其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其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违规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连续旷工多少天解除合同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明确连续旷工天数达到多少可以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可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旷工解除合同的天数标准。比如规定连续旷工3天或5天等可解除。
制定此规定需民主程序,即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同时应将该规章制度告知劳动者。
若劳动者连续旷工天数符合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条件,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规章制度若无相关规定,随意以旷工解除会面临法律风险。
当我们了解了劳动合同连续签几次再签无固定期限的问题后,还有相关情况需知晓。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即便未达到连续签合同的次数要求,也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你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权益保障、解除情形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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