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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赔偿按什么标准来计算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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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7 · 1835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及司法实践,双倍工资赔偿计算标准如下: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不含加班费);计算期限方面,未订书面合同的,自用工满1个月次日至补订前1日,最长不超11个月,应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未订的,从应订之日至实际订立日;支付性质是差额赔偿,补另一倍差额。此外,双倍工资受1年仲裁时效限制,具体计算结合当地实践。
双倍工资赔偿按什么标准来计算数额

一、双倍工资赔偿按什么标准来计算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及相关司法实践,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一、计算基数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不含加班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固定或浮动劳动报酬,但不包含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如年终奖)、福利性待遇(如餐补、交通补)等(具体以各地仲裁/法院指导意见为准)。

二、计算期限

1.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止,最长不超过11个月(因用工满1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2.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订立: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实际订立之日止(无11个月限制)。

三、支付性质

双倍工资为差额赔偿,即用人单位已支付正常工资的,仅需补足另一倍差额(非全额双倍支付)。

注:双倍工资受1年仲裁时效限制,需及时主张权利。具体计算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细化。

二、双倍工资赔偿是如何计算的

关于双倍工资赔偿,实践中主要涉及两类法定情形,需分别适用规则计算:

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

适用条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已支付正常工资的,补差额)。

计算基数: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固定/浮动收入,不含加班工资的情形较普遍,具体依地方裁判规则);

计算期间:用工次月起至满1年止,最长11个月;

仲裁时效:1年(属惩罚性赔偿,非劳动报酬,从权利受侵害日起算,部分地区采用“逐月计算时效”规则)。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

适用条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如无理由辞退、未支付经济补偿即解除等);

计算规则: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基数: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等,超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计);

经济补偿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0.5个月工资;

示例:工作3年7个月,平均工资1万(未超社平3倍),赔偿金=1万×4×2=8万元。

注意:两类赔偿不可重复主张,具体计算需结合地方司法实践(如基数是否含加班工资、时效起算方式)。建议结合个案细节咨询当地律师。

三、双倍工资赔偿金数额究竟是多少

关于双倍工资赔偿金的数额,需区分两种法定情形分别计算:

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计算基数: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含加班工资及非常规性奖金,具体依地方规定,如广东);

支付期限:最长11个月(自用工满1个月次日至满1年前日);

仲裁时效:1年,各地计算方式不同(如北京逐月起算,上海整体起算)。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计算:按工作年限×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等货币性收入);

赔偿金=经济补偿×2;

工作年限:每满1年算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不满6个月按0.5个月。

需结合具体案情确定适用情形,建议提供详细用工细节以精准核算。

在探讨双倍工资赔偿按什么标准来计算数额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何时开始起算,一般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另外,双倍工资最多能主张多长时间呢,通常情况下最多主张11个月。这些都是与双倍工资赔偿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你在实际遭遇双倍工资赔偿计算等复杂情况时,对起算点、主张期限等难以把握,或是遇到其他相关法律难题,别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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