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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算工资总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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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4 · 1912人看过
导读:加班费算工资总额。按相关法律,工资总额是各单位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含加班加点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外工作,应按相应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如延长工作时间付不低于150%工资等,这些加班费都应计入工资总额。
加班费算工资总额么

一、加班费工资总额么

加班费算工资总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就包含加班加点工资。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比如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这些加班费都应计入工资总额。

二、加班费不计入工资总额是否合法

加班费不计入工资总额不合法。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以,加班费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

从法律责任来看,若用人单位不将加班费计入工资总额,可能在缴纳社保支付经济补偿等方面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比如计算经济补偿时工资基数可能降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依法将加班费计入工资总额。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三、加班费未计入经济补偿基数合法吗

加班费未计入经济补偿基数一般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费。因为加班费是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报酬,具有不确定性,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性质有别。所以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计算经济补偿基数时不将加班费纳入,不违反法律规定。

当探讨加班费算工资总额么这个问题时,除了知晓加班费属于工资总额范畴外,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它通常会影响到最终加班费的具体数额。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的支付标准和计算方式也有不同规定。如果对加班费在工资总额中的占比、计算基数的确定方法以及特殊情况的加班费计算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持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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