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必须赔n+1吗
辞退并非都要赔“n+1”。“n”是指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是指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一致解除)、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第41条(经济性裁员)等法定情形辞退劳动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符合第40条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的,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即“n+1”。
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所以,是否需支付“n+1”要根据具体辞退情形判断。
二、哪些辞退情形无需支付n+1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辞退情形无需支付N+1赔偿: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且无需支付代通知金及额外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相应赔偿。
三、无需支付n+1赔偿的辞退情形有法律依据吗
有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辞退无需支付“N+1”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探讨辞退必须赔n+1吗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知道一些相关拓展内容。若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是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此时一般支付n而非n+1。并且,如果员工因自身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被辞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赔偿。要是你对辞退赔偿的计算方式、不同辞退情形的法律判定等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帮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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