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十岁以上临时工工伤赔偿方式是什么
六十岁以上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一般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但可按民事侵权主张赔偿。
若因劳务受伤,根据《民法典》,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即需确定双方过错比例,按比例分担损失。比如,若临时工自身操作失误有过错,用人单位管理也有漏洞,双方按过错程度划分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临时工需收集好就医凭证、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六十岁以上申请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
六十岁以上人员申请取保候审,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条件。根据该法,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可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二是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
若六十岁以上人员存在身体状况不佳等情况,符合上述第三项,申请时获准许的可能性较大。申请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可提出申请,公检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决定是否准许,同意后需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三、六十岁以上被执行人该怎么执行
六十岁以上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与普通被执行人无本质差异,年龄并非豁免执行的法定理由,但执行中需兼顾其基本生存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1.执行原则:法院仍需依法执行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如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生活必需品(如唯一自住的普通住房、必要医疗设备等)。
2.财产范围:若被执行人有非必需财产(如多套住房、奢侈品、闲置资产等),仍可强制执行;若唯一住房超出基本居住标准(如面积过大、豪华装修),法院可依法置换或拍卖后保留相应租房费用。
3.特殊情形:若被执行人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收入来源,法院会优先保障其基本生存,但不免除执行义务——若日后发现其有新增财产(如继承遗产、获得赔偿等),债权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综上,六十岁以上不构成执行豁免,法院会在依法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采取适当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具备条件时恢复执行。
探讨六十岁以上临时工工伤赔偿方式是什么时,还需了解相关的其他情况。若六十岁以上临时工未享受养老待遇,在认定工伤后,赔偿项目和标准与普通工伤基本一致,但一些赔偿基数可能会考虑年龄因素。若已享受养老待遇,虽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通过雇佣关系,主张由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面对工伤赔偿涉及的复杂问题,如赔偿金额计算、责任认定等,若你还有疑问,不要错过专业解答,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针对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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