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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离婚冷静期满单方可以撤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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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1502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一方不愿离婚,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实无误后,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赴机关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30天离婚冷静期满单方可以撤销不

一、30天离婚冷静期满单方可以撤销不

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登记处理表》《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30天离婚冷静期需不需要去办理

30天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必经程序,需要去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

三、30天离婚冷静期超2天之后要怎么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规定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30天离婚冷静期超2天,仍处于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期限内,双方可按正常程序,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但要是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期限,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30天离婚冷静期及后续程序。

在探讨30天离婚冷静期满单方可以撤销不这个问题时,我们也要关注与之相关的情况。若单方撤销离婚申请,另一方坚持离婚,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决,这其中涉及到繁琐的程序和证据收集等问题。而且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何证明感情破裂也是一个关键难题。要是你在离婚冷静期撤销申请、诉讼离婚流程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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