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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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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09 · 122642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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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怎么办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如下证据来认定双方事实劳动关系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对于在实践过程中,老板不承认有劳动关系的情况,是有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所以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于这种没有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在发生事情之后老板拒绝承认劳动关系的情况,做了相应的规定,当符合规定中的情节的时候就可以认为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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