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部分情形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部分情形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有相应计算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因破产、吊销执照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样需支付经济补偿。而当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等法定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您对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处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需注意,具体补偿情形及标准可能因不同情况而有差异。
三、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需视情况而定。若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若由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当我们探讨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时,可知其情形多样且复杂。比如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另外,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您是否对这些拓展情况也有疑问呢?若还想深入了解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补偿的更多细节,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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