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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不能胜任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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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0 · 1741人看过
导读: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合同,同时依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月工资为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维护权益。
已不能胜任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一、已不能胜任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需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法律规定,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便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是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如果大家在这方面存在疑问,不确定自身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能获赔偿吗

若劳动者被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

首先,用人单位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其次,应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若之后劳动者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比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若符合上述情形被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3×5000+5000=20000元赔偿。

三、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仍被解除合同咋赔

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员工月工资5000元,工作3年,单位应支付3×5000=15000元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还需支付代通知金。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违法,还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境下,除了上述明确的经济补偿规定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对于月工资的计算标准,如果存在加班工资、奖金等特殊情况,该如何准确核算平均工资呢?这些问题可能会让不少人感到困惑。倘若你对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如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用人单位程序合规性等方面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守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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