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
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通常需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先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经此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不过,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已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或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其辞退行为可能被认定违法,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二、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若程序合法,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但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或未对员工进行培训、调岗就直接辞退,属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以不胜任工作辞退员工有多少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需分情况确定赔偿金:
1.若单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此时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单位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就辞退,属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如,员工工作2年3个月,正常经济补偿为2.5个月工资,违法辞退则需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的问题背后,还藏着不少需留意的细节:企业主张“不胜任”需先履行“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的法定前置程序,若跳过该步骤直接辞退,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通常为经济补偿的2倍);此外,经济补偿的计算需结合实际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若企业拒付或错算,劳动者权益易打折扣。若你对“不胜任工作”的认定标准、辞退流程合法性,或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你精准梳理权益边界,避免维权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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