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支付补偿金后是否仍会辞退
单位支付补偿金后,仍可能辞退员工。
从法律角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在一些法定情形下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
若单位依法支付补偿金并履行了法定程序,辞退行为合法。但如果单位无合法理由支付补偿金后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主张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二、单位支付补偿金能否按月支付
单位支付补偿金是否能按月支付,需看具体情况。若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按月支付补偿金不违反法律规定。
但如果没有协商一致,一般应一次性支付。比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通常需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若单位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若无协商约定,单位应依法一次性支付补偿金。
三、单位支付补偿金是否有法律规定期限
单位支付补偿金有法律规定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单位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
若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采取维权措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仍未支付的,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另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单位未按时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避免超过仲裁时效丧失胜诉权。
当我们探讨单位支付补偿金后是否仍会辞退时,需明确:合法辞退(如协商一致解除、经济性裁员等)中,支付补偿金是单位的法定/约定义务,但补偿金支付并非“禁止辞退”的前提。部分情形下,单位在依法支付补偿金后仍可完成辞退程序。此外,若单位未足额支付补偿金、或辞退程序违法,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若你对单位支付补偿金后的辞退流程合法性、补偿金计算标准、或后续社保转移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劳动法律师可帮你厘清权益边界,解决实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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