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经济补偿金都包含什么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其包含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除外);用人单位破产等原因终止合同等。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申报工资
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不需要按正常工资申报。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依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等),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申报方面,它与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不同,通常通过综合所得申报中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项目进行申报,而非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在工资申报模块申报。
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什么
依据《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如下:
1.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如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等)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4.经济性裁员。
5.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执照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当我们厘清支付经济补偿金都包含什么时,除了明确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属于补偿范畴外,还有两个容易混淆的关键问题需注意:一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加班工资、年终奖等非常规收入?二是哪些情形下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且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被迫离职情形)?若你正面临劳动纠纷,不确定自己的收入是否应计入补偿范围,或不清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劳动法律师为你精准分析,帮你明确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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