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对怀孕员工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对怀孕员工有诸多保护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此外,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流产的也享受相应产假。
二、劳动法对怀孕上夜班有啥规定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7个月,目前法律未明确禁止其上夜班。但用人单位应根据女职工身体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劳动强度与劳动时间。若怀孕女职工因身体原因不能适应原劳动,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女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三、劳动法对怀孕辞退有啥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若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应劳动。
但女职工存在严重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怀孕限制。
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怀孕女职工,女职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对怀孕员工有哪些规定?除了常见的产假保障,还涉及诸多实操细节:孕期女职工若无法适应原劳动岗位,用人单位需凭医疗机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适配岗位;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若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差额部分应由单位补足;哺乳期内更不得安排夜班或延长劳动时间。若您遇到单位辞退怀孕员工、克扣产假工资,或对岗位调整、津贴申领流程仍有困惑,别让权益受损却不知如何维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解答,快速厘清维权路径,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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