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经济补偿金是否剔除假期工资
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一般不剔除假期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里的工资,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货币性收入。假期工资属于劳动者应得工资的一部分,比如法定年休假工资、病假工资等,都应计入工资总额来计算平均工资。所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正常支付的假期工资不应剔除,应一并纳入十二个月工资总和,进而计算平均工资以确定经济补偿数额。
二、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怎么认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计算经济补偿时月薪是应发还是实发
计算经济补偿时月薪指的是应发工资。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实发工资是在应发工资基础上,扣除社保费、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的金额。依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以应发工资计算经济补偿,能更全面反映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实际收入水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当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是否剔除假期工资”的核心问题后,还需注意两个关键延伸:一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否包含绩效奖金、加班工资等其他收入,这直接影响最终金额;二是不同假期类型(如法定节假日工资、带薪年假工资、病假工资)在计算中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若误判可能导致补偿金少算。如果您对具体计算细节、单位未足额支付的维权方式仍有困惑,或是想确认自身情况的准确补偿金数额,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逐一解惑,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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