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视为无固定期限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无固定期限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能保障劳动者职业稳定。
二、什么情况视为不履行抚养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通常视为不履行抚养义务:
1.不提供生活费用:父母有义务为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若有能力却拒不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开支,致使子女生活陷入困境,就属于不履行抚养义务。
2.不给予生活照料:对于未成年子女,尤其是年幼无自理能力的孩子,父母应给予日常生活照料。若父母将孩子弃置不顾,不照顾其饮食起居、日常出行等,也构成不履行抚养义务。
3.虐待、遗弃子女:对子女实施打骂、冻饿、限制人身自由等虐待行为,或者将子女遗弃,使其失去生活依靠,同样属于严重的不履行抚养义务情形。
当发生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另一方或子女本人有权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并支付抚养费。
三、什么情况视为劳动合同终止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视为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外,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通常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特定情形除外),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视为无固定期限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几种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例如,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的“连续工作满十年”如何精确计算,起止时间怎么界定,都可能影响合同期限的认定。另外,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准确把握相关条件。若你对这些拓展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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