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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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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1 · 1235人看过
导读: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提出,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若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么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若由用人单位提出,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双方协商一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协商解除的方式需满足一定条件。其一,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其二,解除协议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侵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等合法权益。若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是否还能要求赔偿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后,一般不能就合同变更本身要求赔偿。因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是对原合同权利义务的重新约定,双方自愿接受新的合同内容。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变更合同是因一方违约行为所导致,守约方虽同意变更合同,仍可就对方先前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比如,因供货方延迟供货,双方协商变更了交货时间,采购方仍能要求供货方对延迟供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此外,若变更合同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变更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关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想必大家已有了清晰的认识。但事情往往并非如此简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工作交接的流程是否规范、离职证明如何开具等问题也值得关注。工作交接若不妥善,可能会给双方带来后续麻烦;离职证明开具不及时或不规范,也可能影响劳动者再就业等事宜。如果您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对这些后续事项存在疑问,或者还有其他任何相关困惑,就别错过寻求专业帮助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您顺利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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