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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何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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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7 · 1354人看过
导读: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分情况。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自用工满一年当日起算,因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求权产生。劳动关系终止的,从终止之日起算。仲裁时效一年,劳动者要留意时效,及时主张权益,避免丧失胜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何时起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何时起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分情况而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起算,因为此时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请求权产生。 若劳动关系已终止,仲裁时效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法律规定仲裁时效为一年,目的是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劳动者应留意时效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主张权益,避免因时效经过而丧失胜诉权,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去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满一年未签,自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长支付11个月。 计算基数通常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如何补偿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一般不超过11个月。

当探讨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何时起算时,这里面有诸多要点需要明晰。双倍工资仲裁的起算时间并非固定不变,一般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但在计算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补订劳动合同并实际支付相应工资的,可能会影响起算时间。而且,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也会对双倍工资的计算产生影响。你是否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起算时间方面存在疑问呢?若对于其起算时间的具体计算、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不解,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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