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调解后对方不履约咋办
劳动仲裁调解后,若对方不按调解协议履约,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生效的劳动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对方不履行时,您可持调解书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等执行措施,以确保调解协议得以履行。申请支付令:若调解协议涉及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情况发出支付令,督促对方履行给付义务。若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劳动仲裁调解不成功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调解不成功,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劳动仲裁调解不成功咋办
劳动仲裁调解不成功,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若属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对于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双方均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遇到劳动仲裁调解后对方不履约的情况时,劳动者切勿慌张。首先要明确,对方不履约是违反调解协议的行为。你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再次沟通,提醒其应履行的义务。若沟通无果,可依据调解协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机构会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对方履约。同时,你还需留意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等相关规定。若在这一过程中,对于劳动仲裁调解后对方不履约的具体处理流程、所需材料等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清晰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帮助,让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路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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