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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是有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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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1 · 1873人看过
导读: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分情况而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特定情形外,用人单位应支付;用人单位因破产等原因终止合同也需支付。但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是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终止劳动合同是有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需分情况判断。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终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如果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

三、终止劳动合同后工资如何结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具体结算方式,首先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周期等进行核算。若有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也要一并依法结算。例如,劳动者加班的,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300%的报酬。 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

当探讨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时,要考虑多种因素。一般来说,符合法定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是有经济补偿的。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或者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等。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而终止合同,可能就没有经济补偿。你是否正在面临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心存疑虑呢?要是对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形、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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