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何条件
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分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况。
过失性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单位可解除且无需支付补偿。
无过失性辞退,按照第40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无法就变更达成协议的,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可解除。
经济性裁员,依第41条,单位经营困难等法定情形下,履行规定程序可裁员,但应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合同如何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以下规则确定: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法定情形解除:如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等,补偿标准同协商一致解除。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补偿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三、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咋办
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不同情形处理。若属合法解除,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但应依法结清工资。若属违法解除,比如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当探讨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何条件时,要知道这并非随意为之。除了文中提到的法定条件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经济性裁员,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符合一定程序也可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这些情况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你是否在工作中遇到过类似可能涉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呢?若对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程序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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