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中不用举证的证据有哪些
在劳动仲裁中,部分证据无需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
1.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因其具有客观性和确定性,无需当事人举证证明。
2.众所周知的事实,即一定范围内为公众普遍知晓的事实,如重大节日等,但对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
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依法律规定可直接得出结论。
4.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若对方无相反证据反驳,则无需举证。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不过后四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劳动仲裁中试用期社保问题咋办
在劳动仲裁中处理试用期社保问题,可按以下步骤:
首先,依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应为职工缴纳社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违法。
若遇到此问题,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试用期社保。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试用期时长。
然后,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单位补缴社保。仲裁时,仲裁委通常会审查双方劳动关系、工作时间等情况。若劳动者证据充分,仲裁委一般会支持补缴请求。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中开除员工有啥后果
劳动仲裁中,开除员工的后果分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违法开除,需承担不利后果。依据法律,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属于合法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
此外,无论开除是否合法,若用人单位处理不当,可能面临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仲裁机构支持的话,用人单位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劳动仲裁中,了解不用举证的证据至关重要。除了文中提及的部分证据外,还有一些情况值得注意。例如,根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若用人单位不提供,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另外,对于涉及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仲裁委可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调取。这些不用举证的证据情况,在劳动仲裁中有着关键作用。你在劳动仲裁准备过程中,是否对这些证据问题还有疑问呢?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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