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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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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2 · 1677人看过
导读: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劳动者主动辞职且非因用人单位过错;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解除;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致单位重大损害被解除;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或拒不改正被解除;以欺诈等手段使合同无效被解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解除。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辞职,且非因用人单位过错(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依法解除。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解除合同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单位解除。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被解除。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常见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被迫解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劳动者解除合同。

2.协商一致解约: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预告解约: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如劳动者患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等。

4.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进行裁员。

5.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续订,劳动者不同意外,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单位破产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哪些情形下货款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以下情形货款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若一方以个人名义采购货物产生货款,但货物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也未投入夫妻共同经营的项目,如一方购买奢侈品用于个人收藏,另一方对此不知情且未从中受益,该货款通常不算共同债务

2.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超出家庭正常消费、经营范畴的货款,债权人若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大量采购高价古玩用于投资,此货款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3.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且债权人知晓: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一方所欠货款由个人承担。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时,除了文中提及的常见情况,其实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若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又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这种情况下,若用人单位以原条件或更低条件提出续签,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你是否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呢?如果对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特殊情形、具体认定标准等有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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