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给转正算是被迫离职吗
试用期内,单位有权考核劳动者。要是劳动者考核不达标,单位决定不给转正,通常不算被迫离职。
可要是单位没正当理由,无故不给转正,还变着法逼劳动者走,像降工资、加不合理工作量,这就可能是被迫离职了。
劳动者觉得遭遇不公,有权让单位给个说法。单位拿不出合法依据,劳动者能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争取经济补偿,重点看单位行为有无违法和恶意。
二、不给转正能认定为被迫离职吗
仅不给转正不一定能认定为被迫离职。被迫离职通常需满足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若用人单位以不合理理由不给员工转正,比如随意找借口且无正当依据,可能构成变相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情形,员工可据此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相应补偿。但如果是因员工自身试用期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合理原因不给转正,就不属于被迫离职范畴。
员工需收集如单位不合理不给转正的通知、沟通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单位存在过错,从而增加认定被迫离职成功的可能性,进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不给转正被迫离职认定有啥标准
不给转正被迫离职的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有明确的不予转正的意思表示,比如明确告知劳动者不符合转正条件等。
其次,用人单位这种决定缺乏合理依据,不能是随意或歧视性的判断。
再者,劳动者已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正常提供劳动,表现无明显过错。
最后,若存在用人单位不合理调岗降薪等逼迫劳动者离职的行为,也可认定为被迫离职。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离职后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需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沟通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被迫离职的情境中,除了刚刚提到的单位无故不给转正、降工资、加不合理工作量等常见情形外,如果单位恶意调岗,将劳动者从熟悉的岗位调至完全陌生且无法胜任的岗位,也可能构成被迫离职。还有,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且新地点对劳动者极为不便,这同样可能引发被迫离职。你是否遇到过类似疑似被迫离职的情况呢?若对被迫离职的认定标准、维权流程等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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