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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时限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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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4 · 1906人看过
导读: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工伤职工等1年内可直接申请。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后,一般60日内作出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15日内作出,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保险时限规定有哪些

一、工伤保险时限规定有哪些

1.申请时限: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认定时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工伤保险时效如何确定的

工伤保险时效的确定分情况而论。一般来说,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注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有时间限制,通常是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或伤情相对稳定时提出。时效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能及时获得相应补偿与救助,各环节都应严格遵循法定时间要求,否则可能影响权益主张。

三、工伤保险时间界定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时间界定关键在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要素。 一般来说,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比如正常出勤时间段在单位办公区域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范畴,像上班前准备工作材料、下班后清理工作现场等情况。 此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如果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同样认定为工伤。 具体界定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判断。

在了解工伤保险时限规定有哪些后,我们还需知道,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另外,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是否对工伤保险时限规定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费用承担等方面存在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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