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包工头工程干赔了工人工资谁承担
首先明确,工人工资应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清偿责任。
在建设工程领域,若小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其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伤亡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这意味着发包方要支付工人工资等费用。
当然,之后小包工头与发包方之间可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等进行责任划分与追偿。但无论如何,工人工资首先得由发包方保障支付,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小包工头工程干赔工人工资该谁担责
这需分情况看待。若包工头具备相应资质,通常由包工头自行承担支付工资责任。但要是发包方存在违法发包、分包或转包给无资质包工头的情形,发包方要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工人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比如,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包工头亏了没钱付工资,工人可要求发包人在没给包工头的工程款额度内给钱。此外,若施工总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总之,关键看是否存在违法发包等过错情形,有过错则需担责。
三、小包工头工程亏损工人工资谁来支付
工程亏损并不影响工人工资的支付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在此情况下,工人工资一般仍由小包工头负责支付。若小包工头确无支付能力,总承包企业应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者以工程折价、拍卖款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以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基于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工程亏损,也不能成为拖欠工资的理由。工人可通过与小包工头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支付工资。
当我们探讨建设工程领域小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时工人工资承担问题,了解到发包方有清偿责任。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还存在更多复杂情况。比如若发包方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该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还有,小包工头与发包方在责任划分后,具体的追偿流程是怎样的,都值得深入研究。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比如对工人工资支付细节、维权方式或者责任划分后的后续流程等问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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