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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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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4 · 2034人看过
导读:工伤人员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所在单位应及时申报工伤认定,认定后依鉴定结果定伤残等级获相应赔偿。单位未缴保险费,相应费用由单位承担。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诉讼解决。工伤认定申报关键,基金赔偿有范围,单位未缴费担责,争议解决有途径。有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权。
工伤人员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怎么办

一、工伤人员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怎么办

工伤人员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时,所在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申报工伤认定,认定后依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定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获相应赔偿;单位未缴保险费的,相应费用由单位承担;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1、工伤认定申报至关重要。这是确定工伤性质、保障工伤人员权益的关键步骤,单位需严格按规定及时申报,以便后续流程顺利开展。

2、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有明确范围。如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报销,一至四级伤残伤残津贴,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确保工伤人员得到合理补偿。

3、单位未缴保险费需担责。这种情况下,原本由基金支付的部分转由单位承担,这是对单位不依法履行义务的约束。

4、争议解决有法定途径。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诉讼,这是有序解决纠纷的方式。

若你在工伤认定、赔偿或争议解决等方面有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二、工伤人员获赔保险后还能获其他赔偿吗

工伤人员获赔工伤保险后,在特定情形下仍可能获其他赔偿。

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职工可先向第三人要求民事赔偿,在第三人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比如,因第三人交通事故致工伤,除获保险赔偿,还可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但医疗费等已获工伤保险支付的,第三人不再重复赔偿。

此外,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单位支付标准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这也可视作一种额外“赔偿”。具体需依实际情况和证据,综合判断是否能获其他赔偿及赔偿范围。

三、工伤获保险赔偿后还能主张哪些赔偿

工伤获保险赔偿后,仍可能主张其他赔偿:

1.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若工伤保险待遇与应得赔偿有差额,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支付的低于工伤保险基金应赔付的,可要求补足。

2.侵权损害赔偿(如有第三人侵权):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可向第三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例如交通事故致工伤,除享受工伤待遇,还能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重复赔偿项目之外的损失。

3.精神损害抚慰金:部分地区在特定情形下支持工伤职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比如因工伤导致严重精神损害后果,可根据具体情况主张。

需注意,不同赔偿项目有其各自规定和条件,主张时要遵循法律程序。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单位未缴保险费担责以及争议解决,这些环节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了工伤保障体系。当你面临工伤相关问题时,一定要清楚各环节的要点。比如,在单位未缴保险费担责的情况下,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范围如何界定?又或者,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若你对这些工伤保障环节还有疑问,不要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你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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